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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航货站高风险地区进港货物预防性消毒服务供应商寻源公告
一、 项目名称:高风险地区进港货物预防性消毒服务
二、项目概况:
1.为成都中航货站所保障的高风险地区进港货物提供预防性消毒服务;
2.消毒服务所在位置:成都中航货站库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之一: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出入境检验检疫一般熏蒸消毒业务。
3.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出具最新年度审计的财务报表)。
5.具有提供货物预防性消毒服务所必需的人员、设施和设备,从事消毒服务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能够提供相应的培训记录。
6.投标人在成都市内具备固定经营场所。
7.参加本次应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服务基本质量标准的约定
货物消毒应选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含量100mg/L或季铵盐类消毒液含量2000mg/L的消毒液进行货物外包装表面喷洒,均匀喷洒于货物外包装表面,以表面轻微湿润为度,作用30分钟以上。
五、主商务条款需求
1.服务方式:成都中航货站在确定高风险地区进港航班信息后,通知消毒供应商,供应商严格按照最新版运输航空公司、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目前是第8版)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对货站高风险地区进港货物外表面(含雨布、网套等集装器覆盖物)实施预防性消毒处理工作。
2.服务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供应商应根据高风险地区进港航班时刻表,结合成都中航货站对进港货物的保障细则,按照成都中航货站指定的时间对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
3.供应商按成都中航货站要求将消毒物资和人员送至货站指定地点,因人员和消毒物资转运或配送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外表面(含雨布、网套等集装器覆盖物)预防性消毒处理使用的药品、器件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核认可的,确保预防性消毒处理的质量与安全。
4.供应商对货物完成预防性消毒之后,应出具该批货物的货物消毒证明。供应商如实做好消杀记录台账,接受货站现场监督复核,并与成都中航货站交接台账原始记录。
5.供应商在完成预防性消毒后,应协助成都中航货站人员将货物拆板、分拣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双方在作业期间的穿着的全套防护用具集中收纳至货站内的指定地点,并对上述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
6.供应商应按照局方“两集中”要求,做好消毒人员的“两集中”工作安排。
六、报名材料:
(一)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登记信息页面的证明。
(三)近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有,请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如有请提供清单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方式: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申请材料须顺序整理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资料不全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八、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9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九、项目联系人:陈女士联系人电话:028-85206880
?系人电子邮箱:ctucaigou@airchinacargo.com
十、该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国货航官网( www.airchinacargo.com)。除此以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成都中航货站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成都中航货站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