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 采购信息公告
-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集装货物装载机采购项目—14/15吨集装货物装载机竞争性谈判公告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委托,承担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集装货物装载机采购项目—14/15吨集装货物装载机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条件的应答人前来参与。
1. 竞争性谈判编号:0686-2140028L1528N/2
2.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辆)
备注
1
14/15吨集装货物装载机
4
纯电动车辆
3. 合格的应答人
1) 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应答人须为所供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应答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应答;
3) 应答人所供型号设备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以通告的形式发布的机场设备名单中,或具有有效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应答人须提供通告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4) 应答人所供型号设备须具有有效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测报告》(应答人须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5) 应答人应提供2019年和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应答人须提供盖有审计单位公章,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审计报告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6) 本项目不接受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a) 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b)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c) 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并加盖应答人公章,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成交资格并加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7) 存在下列情况的应答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a) 进入过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目录或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目录的;
b) 进入过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目录的;
c) 以往在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项目报名:
4.1 报名时间:竞争性谈判项目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4.2 报名方式:以邮件形式发送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进行报名。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应答人公章);应答人若为代理商,还须提供所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 通告相关证明文件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复印件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复印件(通告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应答人公章);
4)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测报告》复印件(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应答人公章);
5) 应答人2019年和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应答人须提供盖有审计单位公章,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审计报告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6) 信用承诺书(加盖应答人公章);
7) 应答人自2019年1月1日至竞争性谈判报名截止时间止,所供型号设备在中国境内的销售项目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日期、业主名称等)(如有,需提供);
8) 应答人拟派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箱、固定电话、手机号(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均须逐页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5. 联系单位: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毕川昊唯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电 话:010-85343452
传 真:010-65912771
邮 箱:jichang@cbwtc.com
采 购 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注1: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注2: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和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应答人的报名资料后,将对应答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由代理公司通知符合要求的应答人现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